
散裝食品標示怎麼做?即食鮮食作業指引六大項目、誤差範圍與字體規定

超商冷藏櫃裡的便當、飯糰、涼麵,包裝上那張小標籤要寫到什麼程度,是很多鮮食供應商第一次被問到就答不上來的題目。這些產品在法規上多半屬於散裝食品,食安法只要求品名與原產地,看起來標得很少就過關了;但真正會被稽查追著問的,是你多標的那些欄位有沒有對。
食藥署在民國 110 年 3 月 17 日以衛授食字第 1101300635 號公告修正發布即食鮮食散裝食品標示作業指引,並在同月 19 日修正問答集。這篇把指引拆成可以直接拿去核對標籤稿的項目。
散裝食品標示的法源:食安法第 25 條與施行細則第 20 條
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5 條第 1 項,中央主管機關對特定散裝食品販賣者,得就其販賣之地點、方式予以限制,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、原產地(國)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、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及其他應標示事項。要標哪些、標到什麼程度,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。
那什麼算散裝食品?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給的定義是:陳列販賣時無包裝,或有包裝但符合不具啟封辨識性、不具延長保存期限、非密封、非以擴大販賣範圍為目的四款之一者。冷藏便當那種為了方便拿取而覆膜的盒子,多半就落在這裡。
看清楚這一層很重要。散裝不是指沒有包裝,而是指這個包裝在法規眼中不具備完整包裝食品的功能,所以走的是另一套標示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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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份指引管到誰,哪三類產品排除在外
指引第三點定義,即食鮮食食品是以 0 至 18 度冷藏保存,可供直接食用或加熱(復熱)後直接食用的生鮮、調理食品;再加上符合施行細則第 20 條的散裝食品,才是本指引所稱的即食鮮食散裝食品。
第二點明列三類排除:現場烘焙(烤)食品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,以及未經處理或加工之生鮮水果、蔬菜、家畜、家禽和水產品。門市現烤的麵包、現場現做的餐點、生鮮蔬果肉品都不在指引範圍內。
冷藏產品的有效日期怎麼訂才站得住腳,可以參考食品有效日期怎麼訂?保存性試驗與評估計畫六步驟。
六大標示項目:五項必填加一項自願性
指引第四點列了六款。前五款是這份指引希望業者揭示的核心資訊:內容物名稱(二種以上混合物應分別標明)、淨重容量或數量、食品添加物名稱(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品名,二種以上混合添加物分別標明)、製造商或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、有效日期。
這五項裡最常出包的是食品添加物名稱與有效日期。添加物名稱要用主管機關訂的品名,不能寫供應商給的商品名或簡稱;有效日期則是現場貼標的老問題,日期打錯或標籤沒跟上換版,追起來就是整批。
第六款是其他自願性標示:保存方法或保存條件、需調理後供食者的調理方法、營養標示、過敏原警語資訊。過敏原警語是 110 年這次修正才增列進來的。
自願的意思是可以不標,不是標錯沒關係。只要標上去了,內容就受食安法第 28 條第 1 項拘束,標示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。這是很多業者的盲點:以為多標是加分,結果多標的欄位反而變成缺失來源。
步驟看起來不少,但大部分廠商卡的其實只有一兩關。把現況傳給我們,免費幫你找出是哪一關。
營養標示的誤差允許範圍,和 QR Code 的三個條件
指引附表一把營養素分成四組,各有各的容許區間。蛋白質與碳水化合物是標示值的 80% 至 120%;熱量、脂肪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膽固醇、鈉、糖不得超過標示值的 120%;其他標示之營養素不得低於標示值的 80%;維生素 A 與維生素 D 是 80% 至 180%。
拿到檢驗報告的第一件事就是對這四組區間。落在區間外,處理方式只有兩條路:改標示值,或改配方。先上架再說不是選項,因為問答集把這件事直接掛在食安法第 28 條上。
營養標示的呈現方式,指引允許依包裝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辦理,或用 QR Code 等電子化方式揭露。走 QR Code 這條路有條件:要以不易磨損的固定標籤或印刷標示,在 QR Code 上方或下方附上掃描此處可獲得營養標示資訊或等同意義的字樣,並且要讓消費者用市面流通的手機讀碼軟體,或用販售場所提供的讀碼設備直接讀取。
問答集另外處理了兩個實務問題。多個產品共用同一個 QR Code 是可以的,但網頁設計上要讓消費者清楚辨識自己選購的是哪一款;QR Code 的長寬沒有限制,網頁上的字體大小與字型也不拘,但要以消費者能清楚辨識為準。
字體大小依施行細則第 19 條,貼標前先過五關
指引第五點把字體大小指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: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二毫米。同條另有放寬:最大表面積不足八十平方公分的小包裝,除品名、廠商名稱及有效日期外,其他項目的字體長寬可以小於二毫米。
這條在鮮食業特別容易踩到。標籤空間小、要塞的欄位多,設計端很自然就把字縮下去。要用小包裝的放寬條件,先量過最大表面積,量完留紀錄,不要憑感覺。
把上面這些收成一張核對表,貼標前逐項打勾,比事後被抽驗到再回頭找原因省力得多。
稽查來的時候該準備什麼,另一篇寫得比較完整:衛生局稽查來了怎麼辦?流程、常見缺失與準備清單。
標示是制度的出口,不是設計部門的事
標籤上的每一個數字都要有來源:有效日期來自保存性試驗、營養數值來自檢驗報告、添加物名稱來自配方單與供應商規格書。這幾份文件如果本來就散在不同人手上,標籤遲早會跟現況脫節。
比較實際的做法是把標籤核准納入產品變更流程:配方、供應商、製程、保存條件任何一項變動,標籤稿都要重新核准一次,並留下核准紀錄。這也是導入 HACCP 或 ISO 22000 時,文件管制與產品規格書那幾節本來就會要求的東西。
整套合規的先後順序,可以先看食品工廠登記之後還要做什麼?完整合規地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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