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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6最新】食安大變革: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強制檢驗全攻略(業者生存必讀版)

  • 作家相片: 食護 綠盾
    食護 綠盾
  • 16小时前
  • 讀畢需時 6 分鐘
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強制檢驗


一、從法規到實務:解析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強制檢驗的重要性


在現今高度透明的食安環境下,業者面臨的挑戰已非單純的生產品質,而是科學上的「風險控管」。依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 7 條規定,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,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,並辦理強制檢驗。這套制度被視為「第一級品管制度」的基石,旨在透過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模式,事先消弭具有科學不確定性的風險議題。



對於業者而言,落實這套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:


  1. 生存權益:未依規定訂定計畫或辦理檢驗,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者,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甚至會被廢止公司登記或登錄。


  2. 危機預警:透過危害分析(HACCP)精神,業者能在問題產品流向市面前先行攔截,避免因大規模回收而損及品牌誠信。


  3. 法律免責基礎:當發生食安警訊時,完善的紀錄(需保存 5 年)是業者證明已盡管理責任的最佳佐證。



二、什麼是食品安全監測計畫(FSMP)?


依據臺灣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7條,要求特定食品製造、加工及輸入業者,依風險評估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(HACCP)精神,對原料、製造、儲藏、銷售等環節自主管理。



三、法規大變革:2026 年起分階段納管中小型業者


根據最新公告,食安納管範圍將大幅擴張,過去僅針對大型企業的規範,未來將全面覆蓋中小型業者。


  1. 製造業與加工業的納管時程


    食品監測計畫那館時程

    • 2026/01/01 起:資本額 2,000 萬至 3,000 萬元且從業人員 5 人以上之食品工廠;或資本額 3,000 萬元以上之商業/公司/稅籍登記業者。


    • 2027/01/01 起:資本額 1,000 萬至 2,000 萬元且從業人員 5 人以上之食品工廠。


    • 2028/01/01 起:資本額未達 1,000 萬元且從業人員 5 人以上之食品工廠。



  2. 輸入業的擴大項目


• 自 2026/01/01 起,新增殼蛋花生其製品,以及「同貨品分類號列經邊境查驗不合格達 2 次者」為必須實施對象。



四、計畫必須涵蓋的四大支柱(FSMP 核心流程)


食品監測計畫必須針對來源、製造、儲藏、銷售等重要管理環節,訂定明確的管理項目、方法、頻率及操作人員。


食品監測計畫 FSMP 流程

Step 1:流程分析與危害評估


業者必須繪製產品的加工流程圖(或輸入流程圖),並針對每一個步驟進行生物性、物理性及化學性的風險分析。


• 重點指標:鑑定出潛在的危害因子,並設定客觀的量化指標(如溫度、酸鹼度或微生物限量)。


• 動態更新:當主管機關公告新法規、各國發布警訊或業者原料異動時,必須重新檢視此評估流程。



Step 2:作業標準程序 (SOP) 的建立


將管理內容具體落實於文件中,這包含製程管控程序、成品回收管理等。


• 文件化管理:雖然管理內容可分布於 GHP 或 HACCP 等制度文件中,但必須確保包含管理項目、方法、頻率及負責人員等核心要素。



Step 3:供應商管理與內部稽核


業者必須建立一套篩選與管理供應商的機制,例如定期要求供應商提供檢驗報告(COA)或進行現場查核。


• 內部稽核:每年應定期執行內部稽核,檢視監測計畫是否確實執行,並將稽核紀錄妥善保存。



Step 4:教育訓練與紀錄保存


所有執行監測計畫的人員必須接受專業培訓,並留存訓練紀錄。


• 5年保存期限:所有相關程序、文件、修正前版本及檢驗結果紀錄,均應保存至少 5 年。


若您現有的 GHP 或 HACCP 文件已涵蓋指引要求的要件,則不需額外撰寫新冊,但必須透過「自檢表」核對是否完整。


五、「強制檢驗」實務細節:避開常見的合規地雷


強制檢驗是為了確認終端產品品質,其頻率與項目的執行直接影響合規性。


  1. 最低檢驗週期與輪替檢驗


    ・頻率要求:除食用油脂及綜合商品零售業為「每半年或每批」外,其餘業別大多為「每季(3 個月)或每批」至少檢驗一次。


    ・輪替原則:業者可依風險管理原則,針對不同品種或來源的原料採取「週期性輪替檢驗」,但必須具備合理性說明的佐證資料(如:供應商評核紀錄)



  2. 供應商報告可以取代自主檢驗嗎?


    這是業者最常犯的錯誤:供應商提供的 COA 報告、邊境查驗合格證明,均無法取代應實施的強制檢驗輸入業者應於產品收貨後,依風險管理原則重新抽樣送驗,以確保運輸與儲存過程未受污染。



六、發現不合格時的緊急應變流程


當自主檢驗發現不合格時,業者若未依流程處理,將面臨極高的法律風險。


三步驟危機處理流程:

危機處理流程
  1. 主動停產與回收: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及販賣。


  2. 通報主管機關:必須依法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。


  3. 矯正預防措施:分析不合格原因,調整監測計畫或製程管控程序,並留存改善紀錄



七、實驗室設置規範:上市櫃及大型業者的硬性要求


上市、上櫃及指定業別且資本額達 1 億元以上的食品業者,必須自設實驗室進行自主檢驗。


• 設置原則:實驗室應與食品作業場所有形隔離,並具有足夠空間與設備進行物理、化學或生物性檢驗。


• 檢驗方法:例行品管可採快篩,但執行強制檢驗時,必須採用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或國際認可之方法(如:AOAC)。



八、常見 QA: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強制檢驗十大常見問題


Q1:什麼是食品安全監測計畫?

A:係指業者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,依風險評估精神,針對來源、輸入、製造、儲藏、銷售等重要環節訂定的自主管理計畫。


Q2:如果我已經有 HACCP 文件,還需要另外寫一份監測計畫嗎?

A:若現有文件已涵蓋指引要求的要件,則不需另訂,但應填寫官方「自檢表」檢視是否完整。


Q3:計畫及檢驗紀錄需要保存多久?

A:相關程序、文件、來源憑證及檢驗結果紀錄,皆應至少保存 5 年。


Q4:未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的處罰為何?

A: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者,處 3 萬至 300 萬元罰鍰;嚴重者可廢止公司登記或登錄。


Q5:2026 年起,哪些中小型工廠將正式被納管?

A:資本額 2,000 萬至 3,000 萬元的食品工廠,以及資本額 3,000 萬元以上之商業/公司登記業者。


Q6:可以直接拿供應商的檢驗報告來當作我的強制檢驗報告嗎?

A:不可以。供應商報告無法取代自主檢驗。業者須於收貨後,依計畫自行或委託檢驗,以確保運輸儲存後的品質。


Q7:所謂「每季檢驗」的週期如何計算?

A:指每 3 個月至少一次。業者可依製造、出貨情形自行定義起始月份,並在年度規劃書中清楚標註。


Q8:多家分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個實驗室嗎?

A:可以。分公司與母公司屬同一權利義務主體,可共同設置;但「子公司」則須分別設置。


Q9:強制檢驗一定要送認證實驗室嗎?

A:雖然不強制,但法規強烈建議優先委託通過 TFDA 或 TAF 認證之實驗室,以提升數據公信力。


Q10:如果強制檢驗結果不合格該怎麼辦?

A: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、販賣並辦理回收,且必須通報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。



您是否正面臨 2026 食安新制轉型期,卻不確定該從何開始?


許多食品工廠在建立「食品安全監測計畫」時卡關,並非產品不安全,而是缺少「具備科學依據且符合法規指引的系統化文件」


若您正面臨以下情況之一:

  • 已有 GHP 或 HACCP 系統,卻不知如何銜接監測計畫中的「四大支柱」與官方自檢表要求。

  • 曾因查驗或後市場抽驗不合格達兩次,被強制納入第一級品管規範

  • 難以判斷強制檢驗項目,或對「每季/每批」檢驗週期與「合理性輪替」規劃感到困惑。


綠盾食護股份有限公司 專注於將「食品安全監測計畫」無縫整合進企業現有的 ISO 22000 / HACCP 管理體系。我們協助您從危害分析開始,建立可被稽核的實驗室紀錄與供應商管理程序,確保企業在面對衛生主管機關查核時,能拿出最具公信力的數據證據,規避處罰風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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